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财政部关于开展推动红色村组织振兴建设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20〕16号)精神,在调查摸底和各地区推荐的基础上,经自治区专家组集中评审,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审议通过,拟确定土右旗九峰山管委会公山湾村为“红色美丽村庄”试点村,予以支持和示范建设。现对评选对象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一、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1月15日,共5个工作日。
二、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法:如对拟确定评选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进行反映,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
受理部门:包头市委组织部组织二科
举报电话:0472—5619279
邮箱:zzb5129622@126.com
中共包头市委组织部
2021年1月11日
下一条:关于向社会各界征求对包头市本级2021年预算及预算工作意见建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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